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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资质要求是什么样的?_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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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热心网友

    您好,现在关于北京购房资质给您做一个详细解读,希望能够帮到您, 北京购房资格详解: 1、京籍家庭的定义 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即视为京籍户籍家庭。 2、视为京籍户籍家庭的,包括哪几类情况? ①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可视为京籍户籍家庭; ②本人为在京集体户口(*),其集体户口本首页盖有本市公安局章,且本人页职业一栏显示“博士后”的人员或本人为外地户口,其博士后关系在北京博士后工作站,且可以提供北京居住证的人员,可视为京籍户籍家庭; ③驻京部队现役军官和现役武警家庭(志愿兵和士官,不属于军官,即:不符合本条所描述的购房资格); ④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注: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校集体户口的,不能视为京籍户籍家庭; ⑤京籍户籍未成年*,其父母监护人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的外埠居民,可按京籍单身家庭购房。 3、京籍户籍家庭的限购政策 北京已婚家庭能拥有两套住房,北京单身家庭能拥有一套住房; 达到或大于过上述住房套数的家庭,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 在京家庭名下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或两限房,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 4、关于京籍家庭购房资质的注意事项 【情况一】: 北京户籍家庭名下已有“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住房时,若为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则客户无购房资质; 如核实后名下确有“经济适用房”,可在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选择“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计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 如果是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购买的,则直接计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 【情况二】: 北京户籍家庭已承租廉租房或是领取补贴的,提交购房资质“可初审通过”但必须签约前到原申请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 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复核; 【情况三】: 购房家庭房屋产权不能单独登记在没有购房资质的人员名下,需登记在有购房资质的人员名下,或做共有权。 签约时特别注意“京籍家庭”名下住房状况,避免造成纠纷。 注:本条所提及经济适用房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全文未做特殊说明时,均为一类经济适用房。)。 5、外埠家庭在京购房限购政策 外埠家庭在京限购1套住房,若家庭名下在京已有住房,则无法再次申请购买本市住房。买受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保险】:近期连续60个月(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明,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 者条件必须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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