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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登记有以下6中类型: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 6高额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您好,我是我爱我家专业的置业顾问抵押登记有一下6种类型分别为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 6.高额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抵押权登记    申请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而进行的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43条的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向抵押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权设立申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分别记载于房屋登记薄。      2.抵押变更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下列情况应当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    (2)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化;    (3)登记时间发生变化;    (4)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出现的。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但是,如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项材料。如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 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3.抵押权转移登记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抵押权有可能因为债权转让而发生转让,抵押权发生转让的,应当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主债权人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4.抵押权注销登记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出现下列情形,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已经实现;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4)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高额抵押。 5、财团抵押。 6、共同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4.高额抵押5.财团抵押6.共同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动产抵押。2、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4、高额抵押。5、财团抵押。6、共同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抵押权登记    申请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而进行的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43条的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向抵押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权设立申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分别记载于房屋登记薄。      2.抵押变更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下列情况应当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    (2)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化;    (3)登记时间发生变化;    (4)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出现的。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但是,如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项材料。如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 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3.抵押权转移登记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抵押权有可能因为债权转让而发生转让,抵押权发生转让的,应当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主债权人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4.抵押权注销登记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出现下列情形,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已经实现;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4)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您好,我是我爱我家专业的置业顾问抵押登记有一下6种类型分别为1、不动产抵押2、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4、财团抵押5、共同抵押6.高额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3.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4.高额抵押 5.财团抵押 6.共同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3、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 指以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而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的铁路财团制度两种形式。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为英国衡平法上的法律制度,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在担保权实行前,有权就其标的之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及处分;担保物于浮动担保实行之时始为特定。 5、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6、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您好,我是我爱我家专业的置业顾问抵押登记有一下6种类型分别为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 6.高额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4、财团抵押指以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而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的铁路财团制度两种形式。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为英国衡平法上的法律制度,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在担保权实行前,有权就其标的之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及处分;担保物于浮动担保实行之时始为特定。5、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6、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1.抵押权登记   申请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而进行的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43条的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向抵押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权设立申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分别记载于房屋登记薄。    2.抵押变更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下列情况应当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   (2)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化;   (3)登记时间发生变化;   (4)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情形出现的。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但是,如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项材料。如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3.抵押权转移登记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抵押权有可能因为债权转让而发生转让,抵押权发生转让的,应当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主债权人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4.抵押权注销登记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出现下列情形,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已经实现;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4)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高额抵押。 5、财团抵押。 6、共同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登记有以下6中类型:1不动产抵押2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4财团抵押5共同抵押6高额抵押

  • 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

    答: 抵押权登记有以下6中类型: 1不动产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 4财团抵押 5共同抵押 6高额抵押

  •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天津

    答: 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 什么是抵押权登记?

    答: 房地产登记机构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依法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转移、变动等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登记的行为。

  • 抵押权需具备的四个条件

    答: 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其四,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吗?

    答: 超市百货 - 便利店租金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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