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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三)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四)登记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五)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相关人员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符合规定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收取相关费用,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首先,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其次,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抵押权设立。办理好”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等。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去银行指定机构评估房产; 4、面前银行; 5、银行报卷和审批; 6、审批通过下批贷函; 7、到当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分行约额度; 9、银行放款; 10、银行贷后审查; 11、借款人偿还本息。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产抵押办理手续如下:1、首先,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签订以后合同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2、其次,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抵押权设立。”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相关人员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符合规定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收取相关费用,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3、去银行指定机构评估房产;4、面前银行;5、银行报卷和审批;6、审批通过下批贷函;7、到当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8、分行约额度;9、银行放款;10、银行贷后审查;11、借款人偿还本息。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三)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四)登记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五)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答: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屋如何抵押贷款好呢?谁知道呢?

    答: 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我国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并未规定登记备案是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4 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登记才生效,则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登记备案为生效条件,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的(例如,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出租人收下租金的),即使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从履行时起发生效力。综上,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影响有限,只有在当事人约定登记备案为租赁合同生效要件,此后未办理登记手续也未履行合同时,租赁合同才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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