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客房产问答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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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土地使用权获取的方式?有这两种!

    答: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招标、拍卖、双方协议三种方式;六类用地(商业、娱乐、旅游、金融、服务业、商品房)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旧城改造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科教、文体、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住房用地70年;房地产的使用权年限对价值有直接影响。2、 土地使用权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须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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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

  •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定 产地纠纷怎么处理

  • 普通住宅和集体住所的区别是什么

    答: 普通住宅、集体住所,看起来只有两个字的差别,但其不管是在房屋性质还是房屋产权上都有非常大的区别,选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那么普通住宅和集体住所的区别是什么?1、集体产权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是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被宣布无效,法律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2、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所以集体产权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3、集体产权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4、集体产权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5、集体产权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6、普通住宅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答: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鸿坤悦山湖是集中供暖吗?入住率多高?

  • 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答: 使用权房是指产权不归自己的,而是归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房屋。购买使用权房的使用权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其所获得的收益扣除相关税费之后归使用权人。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使用权房子的产权证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个人不能买卖该使用权房子。但通过相应的政策已合法取得该房屋产权的除外。使用权房可以出租吗?物权法,将财产所有权构成划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因此,可以出租。

  • 买工业用地上建的住宅有哪些风险性

  • 集中供热改地采暖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啊

    答: 伟星、新飞、宏岳、日丰四家这个几个牌子都还行,其中比较推荐伟星的,至于高温问题采用地采暖,我推荐你用PERT管,这个管子做地暖是不错的。

  • 北京集体户口能买房吗?

    答: 单位集体户口可以在京买房落户。

  • 土地拍卖土地转让商住用地工业用地物流用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_太原

    答: 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算起,一般50年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答: 国有土地出让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人,1. 协议出让,2,招标出让, 3.拍卖出让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哪些情况下属于无效?_唐山

    答: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答: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

  • 使用权房如何分割

    答: 使用权房分割方法如下:因为使用权房不是所有权房,所以是不能分割的。仅拥有使用权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分割。对于拥有使用权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如何使用。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由一方暂时居住。待取得所有权后,再另行分割。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说明:1、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2、自2003年《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以来,使用权房交易逐渐活跃。尽管该项业务仍面临很多问题,但在《通知》的指导下,这一交易市场的混乱状况开始得到好转。然而随着试点工作日的结束,有关《通知》的后续政策却迟迟未出台。

  • 北京集体户口外地贷款买过房,在京买房算首套么?

    答: 首套资质,但是贷款算二套,也就是贷款利率按二套算

  • 土地使用权是哪个会计科目

    答: 1、如果这块地用于开发项目,应该记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银行存款 2、如果这块地暂时没有确定使用用途,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

  • 个人如何购买农村土地用作住宅用地?_泸州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村集体内进行流转,外村人、城镇居民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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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算起,一般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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