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客房产问答 > 农村房产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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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最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您好,农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选择产权置换的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

  • 农村闲置宅基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青岛

    答: 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发展方向,但是现在具体的政策没具体出:1.直接租赁农民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可以做大规模养殖或种植,也可以建厂房。2.盘活体量较大的乡村康养模式。很多老年人退休以后都渴望能够回归田园生活,乡村环境优美且清静,十分适合老年人养老。将闲置宅基地打造成乡村康养大院,给有需要的老年人和喜欢田园生活的自由职业者一个心仪的空间。3.乡村民宿。4.乡村创业和文化主题类需求。

  • 现在农村户口,在北京离职后,公积金能否提取,新政有什么规定[北京]

    答: 您只要租房就可以提取亲

  • 我在农村的旧房子要拆迁了,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的补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深圳

    答: 您好我是小陈,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补偿政策,详情可以看当地政府文件,或者问拆迁办,

  • 农村土地买卖政策是怎么样的?都有什么规定?

    答: 、农村土地大部分都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土地证上有户主名字,但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过户,不支持交易。当然生活实际中,也有交易的情况发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交易。但这种交易是不合法的,完全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将来发生土地纠纷,法院是不会支持买家的,即如果将来该地块增值了,那么卖主反悔了,他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土地的使用权,买家打官司必输(卖家多退你交易当时的地价款)。所以,这种交易是建立在卖家单方面的信用上的。2、还有少部分农村土地因土地征用或者其他原因,属于出让土地性质。那么就完全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具体,买卖双方携交易协议及相关证件至当地国土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 93年国家出台规定城镇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并注明此房产证明并不代表房屋产权的归属,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答: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 维持现状,党中央正在酝酿全国范围内统一整治宅基地行动,推进一户一宅,对于原来的农村土地各种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作为三农问题改革的突破口。

  • 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 农村土地买卖政策是怎么样的?都有什么规定?

    答: 、农村土地大部分都属于集体土地性质,土地证上有户主名字,但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过户,不支持交易。当然生活实际中,也有交易的情况发生,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交易。但这种交易是不合法的,完全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将来发生土地纠纷,法院是不会支持买家的,即如果将来该地块增值了,那么卖主反悔了,他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土地的使用权,买家打官司必输(卖家多退你交易当时的地价款)。所以,这种交易是建立在卖家单方面的信用上的。2、还有少部分农村土地因土地征用或者其他原因,属于出让土地性质。那么就完全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具体,买卖双方携交易协议及相关证件至当地国土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 关于农村首套住房的契税减免需满足什么条件?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答: 我是农村户口,,我老公是城镇户口,可以免征契税吗?具体怎么操作,直接跟开发商说吗

  • 农村宅基地买卖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 2019年农村集资建房政策都有什么规定?

  • 现在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 国家对农村征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我老婆的老家在吉林省的农村的,最近就是陪她回去处理房屋拆迁的问题,为了自身的权益想了解下2017吉林省拆迁补偿条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 2019年农村土地盖房政策有哪些新规定?

    答: 根据《关于农村超高超大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它明确规定了农村住房的占地面积和农村房屋的建筑层数。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有以下规定:1、房屋布局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主要是指建筑层数2到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面积4到5层)。2、高度规定这两种类型的房屋每层的高度是不得超过3.3米的,这也就意味着在农村建房,如果是建两层的,不能超过6.6米,如果是三层的,不能超过9.9米。其实国家最新农村建房政策法规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生安全。一旦超过规定高度,就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农村自建房一定要符合国家对于自建房高度的规定,否则将会面临着拆除风险。

  • 农村自建房有哪些法律规定?农村自建房政策都有哪些

    答: 1.首先你不可以将农用地进行房屋建造,一般只能在宅基地建造,并且不能超过范围2.建造楼房的高度不能超过政府土地规划。3.详情请查询土地管理法。

  • 农村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 请问最新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综上所述,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 93年国家出台规定城镇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并注明此房产证明并不代表房屋产权的归属,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应该怎么处理?

    答: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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