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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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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谁能告知下呢?
答: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税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税发[1986]90号)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算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明确,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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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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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有谁来讲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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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一般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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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是哪几种税
答: 无论会计上怎么核算土地价款,计算房产税的时候,应包括土地价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第三条规定,“对于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括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因此该企业在计算缴纳从值计征房产税的时候,应该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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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有谁来讲下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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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 税法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现在,很多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对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在“无形资产”中进行核算和摊销,有的将无形资产中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建筑物,两种不同的方法导致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原值不同,直接影响房产税的计算,纳税人与税务人员在征纳房产税时存在分歧。那么,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房产税,哪种方法是正确的呢,该政策导致的认识不清问题分成四个阶段?依照财税[2008]152号文件《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依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要搞清楚此问题,应该实际分析企业执行的的会计制度,由于我国的会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现在存在多种制度并存的局面。第一阶段,2001年以前企业基本上执行行业会计制度,而各行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价值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未作规定。,税务部门依照企业会计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征税。第二阶段,2001年开始《企业会计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国家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现在,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使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2005年开始在小企业中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科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另外,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规定,假如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考量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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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不知道,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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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产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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