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商品房违约怎么办”相关问题
-
谁比较清楚买卖商品房违约怎么办?
-
商品房交房违约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答: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签定联建协议的商品房延期两年未交付,开发商拒付违约金怎么办?——南京
答: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关于商品房的违约金,法律规定的万分之五和开发商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万分之一的矛盾,作为业主应该怎么办
答: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2、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3、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我家的商品房拆迁置换了新房,房产公司把房子给我卖了,违约了我的合同和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房东违约怎么办请问:我是一个租赁私人商品房的房客,(注:我是在房东润许的情况下,掏3万2转让费接收的此房),跟房东
答: 是不是房东闲房子租的便宜了,不好明说,说要用房,先跟房东协商,给加点钱,现在房价都涨了,他可能是想给你涨房租不好意思说。
-
本人于2012年3月份购买一商品房,但是开发商又拒交合同上所写明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损失怎么办?
-
所开发的商品房与施工企业依法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也是要支付违约金的,施工企业不验收交房怎么办。
-
请问如果商品房开发商不处理过期交楼的违约金,我们该怎么办?
答: 联合起诉呗,还能如何。 收集好证据,包括你们的合同,开发商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证明之类的,然后联合起来聘请一个律师。你这官司好赢,律师费收起来也容易,律师都爱接。
-
我怎么办? 开发商既卖商品房又与我签了包租协议,房子现超过规定90天。我想退房,但开发商说我如退房就违约。因为我与他签了包租协议。...
-
购买商品房到交房日期未交房,说要推迟两个多月,也不按违约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
商品房开发商违约,合同是我爸的名字,联系不到该怎么办呢 我想上述开发商称为父亲当时多喝酒
-
我家去年7月份预交了10万元订购一商品房。卖家违约逾期一天,请问我该怎么办?大概能陪到多少钱?
-
我买的商品房已经交房两年了,购房合同约定是720天,现在开发商是肯定违约了,我又该怎么办?
-
我在本市嘉德花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的合同附件明确规定为(阳台:不锈钢立杆、安全玻璃围栏);现我于8月4日去看房时发现不锈钢立杆被...
-
前年从开发商处买了个商品房,并不同意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损失怎么办
答: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二、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 30% 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商品房买卖违约问题,双方违约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呼和浩特]
答: 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额度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是合同双方协商。但是购房者应注意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的违约金的额度应该一致,才是合理的。
相关小区推荐
-
栖美园小区
怀柔-怀柔 23492元/平米
-
顶秀美泉小镇C区
怀柔-怀柔 27712元/平米
-
通泰国际公馆
大兴-亦庄 56736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