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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公证能撒销吗?女儿还能要回她的份额吗?

1988年的动迁房,当时进户四联单上有父母,女儿,儿子一家三口, 89年,女儿因为单位可以分房把户口迁出,94年以父亲的名字买下产权,钱是由儿子出的,在95年父母亲做了赠予公证,到2000年通过买卖方式产权更名到儿子名下。现在女儿想要回她当初分房时的四平米份额,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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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飞鹏 经纪人

不能,时间太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89年就出去了,已经过了最长20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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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石飞 经纪人

    赠与公正是可以撤销的,只要权利没有转移或目的已经发生!! 女儿不能要回那份分额!!只能适当给予补偿

  • 了解ta 头像
    吕飞鹏 经纪人

    不能,时间太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89年就出去了,已经过了最长20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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