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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签合同时,房产证名字转给的人不在本地,找亲戚代签。

我是卖方,与买方签署了协议,买房交定金1万,到了签合同时,我们协商好,买房先交70%,后面再交完,但房产证名字转给的人不在本地,他找亲戚代签。那如果我签了,后面的30%追不回来,要去找谁?他本人还是他亲戚。我当时拒绝签字,他就说要毁约不买了,要我还他一万另加利息。我就怕不给回定金他,他就一直拖下去,而我的房又买不了给其他人,该怎么办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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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栋栋 经纪人

    如果要其他人来代签合同的话,必须要有买房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手写),这样才会有效力,如果签完合同后买房违约,买房也是必须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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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 应该由实际买房人签订协议,如果委托要有委托手续,一般公证委托书就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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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继博 经纪人

    签字是可以带签的,因为只是你们签署买卖协议,而不是过户或者办理贷款。之后签约就必须要本人来签字和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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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明轩 经纪人

    您好,签署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双方都到场本人签字,如果一方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必须出示公证委托书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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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中华 经纪人

    您和他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了,如果他不继续履行合同,就是他违约,是有违约责任的。您不用担心,在没有手写委托书的情况下,是不能让其他人代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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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桂江 经纪人

    签字可以代签的,因为只是你们签署买卖协议,而不是过户或者办理贷款。过户及贷款就必须本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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