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租房前约定押一付三,租房时却要求第二月末付下一季度房款是否合理
原租房前约定只住三月,租方要求必须签订一年合同,答应到时帮忙找租户,原说押一付三,合同上却要求第二月末付下一季度房款(等于押2付2),如到时未付按月租金200%支付违约金,不同意签订合同就没收定金,因此签定了不平等条约,现想退房,怎么才能最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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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出租房屋,怎么发布信息呢?
答: 可以来门店或者社区里的经济人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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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下载58或安居客按照里面的提示一步一步操作,稍微麻烦一点,也可以去就近中介挂房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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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怎样才能发租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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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里的中介都收年租金的10%.一个月如果一年是一万,中介费用是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