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去名,加名,公积金贷款
本人大学期间与老姐一起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写的我们两个人名字,各占50%产权。当时不懂贷款什么的,也没有公积金,总共向银行贷款30多万,还30年,现在每个月要还2300的样子。现在我感觉很不划算,因为现在我有公积金了,如果是公积金贷款30完,只需要还15年,每个月也才2300元。 现在我想把房子改下,以前的还贷太不划算,直接多了15年的还贷。 个人认为,1:先将我的50%卖给老姐,然后我再从她那里把100%买过来,这样我应该就可用公积金贷款了,但是这样不知道手续费高不高,大概需要多少,我房子是144平米的,买的时候60万的样子,还未满5年。2:有人这样给我出过主意,等我结婚后,先找钱把房贷全部还完,然后老姐将她的50%卖给我妻子,这样的话,也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进行贷款。请问这样行的通不啊,大概要多少手续费。 麻烦给位大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