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贷款 > 长春过户更名 > 夫妻双方一人原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另一人购买了单位的福利房,产权证有相互影响吗?

夫妻双方一人原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另一人购买了单位的福利房,产权证有相互影响吗?

夫妻双方一人原来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是在2008年,从别人那以商品房的价格买的,现已办理了产权证;另一方在2004年参加了单位的集资购房,现在要办产权证了,需要调查配偶现住房情况;现有有如下几个问题: 1)经济适用房是不是单位的福利房?2)如果如实填写夫妻一方已享受了经济适用房,对另一方的单位集资房办产权证,是不是有影响?3)国家有相关政策,规定夫妻只能有一方享受福利房吗?另外,如经济适用房不是单位的福利房,那这种情况是不是算夫妻双方都没有享受过福利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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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艳梅 经纪人

你好,如果是单位的福利房,是针对个人单位给的福利,可以办个人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家庭为单位的也可以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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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艳梅 经纪人

    你好,如果是单位的福利房,是针对个人单位给的福利,可以办个人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家庭为单位的也可以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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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琳琳 经纪人

    亲,可以两个产权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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