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房产网 > 淮安房产问答 > 淮安其他 > 淮安法律纠纷 > 淮安新区房产和业主签订不平等商品房购房合同、无固定期限拖延交付房产证却赔偿极低违约金,业主怎么办?

淮安新区房产和业主签订不平等商品房购房合同、无固定期限拖延交付房产证却赔偿极低违约金,业主怎么办?

淮安新区房产开发的商品房东湖翠景苑小区(燕上私语),购房时承诺交房后三个月内交付房产证,但已经交房两年多了(2010年交房的),但房产证一直都没有交付,而且询问开发商时,开发商都以无视的态度对待业主,说:房产证暂无具体交付时间,交付时按照合同规定给无固定期限1%的违约金,即给业主两三千元的损失呗,10年后交付还是给这点违约金,然后就以无视的态度对待业主,虽然新区房产是市开发区的国营企业,隶属市开发区管委会,但我希望开发区领导能够秉公处理,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新区房产当时在我们签合同时忽悠业主,让我们签了房产证迟交付,支付无固定期限的1%违约金。但我相信这个社会是法治、公平、平等的社会,这样的合同是明显不公平、不平等的,希望开发区领导能够给业主一个公道。 两年多过去了,房产证交付还是遥遥无期。1%的违约金仅有两三千元钱,能抵销业主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吗?新区房产开发的楼盘有:东湖怡景苑、东湖嘉景、东湖锦绣、东湖翠景苑(又称燕上私语)。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