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西区顺江小区买了套安置房175000元,老头办完产权证后死去,过户时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我是在2007年10月份买的,但一直产权没下来,去年年底刚办完产权卖方老头死了,现在产权是老太太的,过户时听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问一下,个税怎么算?要缴纳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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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你好! 按照你所说的,大概帮你算了下。 老头和老太太结婚,隐形共有,各自份额占据50%,老头去世,50%继承给老太太,所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7.5万-购入原价)/220%。然后还有契税1-3%,营业税5.6%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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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比较麻烦,因为产权是叔叔的名字,叔叔又走了;那阿姨算是继承了该房,如果阿姨要出售的话,那么其他税我们先不说,就个人所得税里面的继承税都高达20%,再加其他税收,该房要是买方出税费的话,加上营业税,契税大概要缴纳评估价的26.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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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里的个税,就是继承税,房屋总价的20%的继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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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个税是报税价的1%,也就是1750元,可能会比这个钱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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