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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象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能否共用?

我和对象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对象是公积金和按揭组合贷款,我的是纯公积金贷款。对象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很少,每月都不够还月供;我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很多,还月供绰绰有余。问下,结婚之后,我的公积金是否除了给我自己名下的房子月供,也可以每月给对象名下的房子月供呢?补充:我们都是建行的公积金,贷款也是建行,在天津地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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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贻琼 经纪人

你好!这是不可能帮她还的,因为你们是结婚前贷款的,公积金是不能替别人还贷的,希望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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