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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先签了合同,但是社保还差一个月才到13个月,合同约定过户日期是3个月后,这样会不会不给过户啊?

外地人,上海买二手房,这个月(12月)签了买房合同,再次之前社保只缴纳了12个月的,有人说社保必须13个月,是这样吗? 如果要13个月,下个月才会交第13个月的社保,过户日期是2013年3月1号前,这样的话房产交易局过户的时候会不会不给过户啊?有什么解救的办法吗?合同已经签了,首付已经付了.

全部2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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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彦鹏 经纪人

    不会不给过户的,你目前签订的合同只是约束买卖双方的,房管局过户时看你交的社保时间是多久,那时你应该有14个月的社保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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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威 经纪人

    社保满13个月就去过.不会不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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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龙波 经纪人

    不会影响你的过户,浦东是满一年就可以了,就算是要13个月的社保也不是按照合同日期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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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树彬 经纪人

    是的!在过户前交齐应该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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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军 经纪人

    合同要重新签!要不然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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