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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出租的问题,求法律人士解答!万分谢谢!

我是一名房东,请问在房屋的过道中停放的自行车和在楼下大门外停放的自行车如果被盗了,房东要承担责任吗?我有两点疑问:第一、停放在大楼大门外的自行车被盗了关房东什么事情?放在大门外的!第二、在楼间过道中停放的自行车被盗很大可能是小偷跟随租户进入大楼实施偷盗,而且我也没说楼间过道是给他们放自行车的啊!这又关房东的事情了?房东出租房屋还要保证他们的自行车不被盗?有这个道理吗?你去买套花园带个停车位不还得交管理费吗?他们又没交钱让我看管他们的自行车,关我什么事了?遇到无赖真是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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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灵 经纪人

你好,丢失财物属于租客个人保管行为.业主只是把房子租赁给他暂住,期间存在的物品丢失是他个人对自己物品保管行为,你可以与他协商或报案.但是你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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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建利 经纪人

    完全和你没有关系,是您租给他暂住的,家里的一切东西和你无关,而且他的东西是不在你家里掉的,那是无理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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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灵 经纪人

    你好,丢失财物属于租客个人保管行为.业主只是把房子租赁给他暂住,期间存在的物品丢失是他个人对自己物品保管行为,你可以与他协商或报案.但是你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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