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提前收房

本人有一套房租与他人,一次性签订了5年的合同。今年三月才满第一年。 所有条款明确,但现因家里有急事确须短期内收回房子自住。可租客并不愿意。 合同上有一条“合同期满之前,房东需收回房子自住需提前xxx通知对方,否则将按照剩余租期租金的20%赔付违约金”。但当时签订这份合同时,这一条是划掉了的。 请问若是打官司的话,会是什么结局?如何判决?请勿灌水!!!谢谢!!!补充:虽然合同上没写提前多久告知房客,但我们还是提前一个多月通知对方。并考虑到临近春节,所以说的是他们至少可以等到三月满一年再搬。而且,房客在做一些小生意,需要住一楼方便,所以我们虽然也很急,但还是给对方再多两个月的时间找房子,前后加起来至少给了他们三个月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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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红 经纪人

    可以按照违约赔偿收回房子,若打官司也是赔偿问题,一般是双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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