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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的二手房,上家和我已到物业拿到了"个人房屋修缮基金结算交割单"

上家在出让人也签了字,是否就是说明已经将物业维修基金过户到我的名下了?在物业办理的更名也就是只有这一个手续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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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恒军 经纪人

是的,是这样的。物业已经登记到你的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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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恒军 经纪人

    是的,是这样的。物业已经登记到你的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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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双华 经纪人

    对的,维修基金的用处就是第一次买房的时候交的,而且只要交一此就可以了,其主要用处就是为了房子以后老了,大修的时候用的。你不不必在去交接了,而且在物业过户到你名下的时候,就说明,其房子的所有权利都已经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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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雄志 经纪人

    你好!维修基金是跟随房子走的,任何人都带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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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莉君 经纪人

    是的,物业维修基金是跟随房子走的,出让人仅有要求结算维修基金中属于个人部分的权利,带是带不走的,(维修基金有三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国家持有,一部分由物业持有,一部分由业主本人持有)只要您在物业办理了结算交割单就是已经维修基金过户在您名下了,此外您需要注意的是原业主就该物业的相关费用是否俱已结清(物业费,清扫费、水电煤费用、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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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乜媛 经纪人

    是的,物业过户就是将上家名下所属出让房屋的维修基金以及之前如有欠下的物业管理费用进行结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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