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房产网 > 永州房产问答 > 永州贷款 > 永州过户更名 > 永州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时间是2013-08-01,房产证登记时间是2013-09-02,契税完税时间是2013-07-30,是三年内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最晚是2016-09-02吗?

永州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时间是2013-08-01,房产证登记时间是2013-09-02,契税完税时间是2013-07-30,是三年内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最晚是2016-09-02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v****0 热心网友

    根据永金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以缴存职工夫妻和在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购买自住住房且未超过两套以上含两套)的,自取得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含三年)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金额的存储余额。”因此,只要你符合永金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你可在2016年9月2日前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如你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29、0746-8338030、8338353进行咨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