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2011年在北京和朋友一起购买一套房产,房屋合同为两人名字,各占50%。现在想把房子变成一个人名字。

2011年在北京和朋友一起购买一套房产,房屋合同为两人名字,各占50%。现在想把房子变成一个人名字。

朋友答应只拿回当初所出的房款即可。请问,如果过户都需要缴纳那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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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升斌 经纪人

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如果全款购买,做个公证可以直接更名,没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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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升斌 经纪人

    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如果全款购买,做个公证可以直接更名,没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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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 经纪人

    1.满五年且唯一住房:契税1%或1.5%或3%(根据面积) 2.不满五年住房:契税1%或1.5%或3%营业税5.6%个税(过户价-当时购买价)20% 税费双方商议谁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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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飞 经纪人

    都江堰二手房全城联赵飞为您解答:按照买卖或者赠与的流程办理就可以了,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相关税费。 以上观点仅代表全城联赵飞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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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世良 经纪人

    这是好事,所有费用按一半来计算,但是这套房子要赎楼的话,就有赎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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