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贷款 > 南京过户更名 > 我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判决书上写我与前夫住的地址,办事人员就要求我出示对方的房产证,我没办法,怎么办?

我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判决书上写我与前夫住的地址,办事人员就要求我出示对方的房产证,我没办法,怎么办?

办事人员说:判决书上出现地址,你就要出示房产证。因为房子没有判给我,我无法出示,怎么办?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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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起东 经纪人

    请您更详细的叙述一下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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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乾康 经纪人

    您好,实在不行就和您前夫协商一下,用用他的房产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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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叙述的不是很清楚,干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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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是办理什么事务时出现问题?一般没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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