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商业按揭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在一直支取肇庆公积金还款每月924元,由于家里四个老人不够住,去年与爱人又联名再供了一套,我爱人是首套房,
所以用了她的公积金+商业贷款每月供3000元,而她的公积金每月只有850元。我的公积金现在每月1586元,除去供924元每月还剩662元,请问我每月剩余的662元能申请提取用于供另一套住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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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已提取过公积金的,婚后再购房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套住房办理提取,不可以一人一套住房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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