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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这样的二手房,风险大吗?

在江西,玉山,卖一处别人低债的二手房,又找不到第一个债主,是第二人,因为替代第一债主还了银行的贷款,而得到第一房主的房产证,如我想购这房,至少要五年以后才能要到房产证,如现在要房产证,就要交好多的税费。请问:这房子,还是用第一房主的名字领的房产证,而第二房主只有替第一房主还银行的证据,房子并没有过户给第二房主,也就是现在我想从他手上购房的第二房东,购这样的二手房子有多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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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恩斯 经纪人

是有风险的这样操作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再说到交易中心审税交税必须产权人到场才可以的!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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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就你所述来看,风险较大,需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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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勇 经纪人

    这样是有风险的!很明显产权人还是第一房主!只有他到场或者有公证书才能变更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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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恩斯 经纪人

    是有风险的这样操作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再说到交易中心审税交税必须产权人到场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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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广华 经纪人

    有风险,过户交易需要房产证产权人本人,产权人以为携带别人的房产证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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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祖兴 经纪人

    你好,这样有风险,房产证本人到场才可以,本人不到场不能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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