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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时的房屋交付问题

房屋出租时,合同里有一条要求房东将钥匙和《房屋交割清单》移交后视为房屋交付完成。而且《房屋交割清单》需要房东和房客都签字的。 现在合同已经签了,房东也签好了《房屋交割清单》,可是房客却迟迟不签,所以是不是要算房东没有按时交房?还要房东支付违约金?但这明明是由于房客的问题而不能交付的,请问这到底算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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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博 经纪人

房客问题,房客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就交房,其业主跟房客签署合同上就有,交房应在合同终止前一天交楼,业主有权向租客收房。房东在签署合同时没有按时交房,房东应该支付违约金。建议你最好协商比较好,应为长期住,其违约金不是很多,只是按你正常租房每天的费用而已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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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鹏兴 经纪人

    双方的责任还有中介也有责任,既然加了这样的一条,就要是在合同上再加一条必须在几日内交付钥匙和签订交割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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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博 经纪人

    房客问题,房客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就交房,其业主跟房客签署合同上就有,交房应在合同终止前一天交楼,业主有权向租客收房。房东在签署合同时没有按时交房,房东应该支付违约金。建议你最好协商比较好,应为长期住,其违约金不是很多,只是按你正常租房每天的费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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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云龙 经纪人

    客户的责任大,但也不能归属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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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华佑 经纪人

    我认为这是客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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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两边协商,协商不定要求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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