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济南买房 > 济南买房风险 >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补充协议上已说明房权归属,未办理过户,如一方买房属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补充协议上已说明房权归属,未办理过户,如一方买房属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房子最终还是留给孩子,所以没办理过户。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云 经纪人

    看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共有财产是二套

  • 头像
    * 热心网友

    如果房产证上面是你和原丈夫(妻子)两个人的名字,那么你们就属于该套房产的共同权利人,国税总局、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首套房产的解释是:任何一人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房产所有人中未有买房或者拥有房子产权的记录,所以不管谁买房都属于二套房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某一个人的名字,另外一个人购房则不属于二套房。 建议:如果房子居住时间超过五年最好办理一下房屋所有权赠予(赠给儿子,当然必须满16周岁)。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