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发票的问题!

03年购房时我交纳了全部房款11万8千元,当时开发商给开了一张收据,06年底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把收据给换成了购房发票,价钱仍旧是11万8千元。但当时又补交了一点房款,(因为房地局实测面积多出了一个多平方,所以补交了一些钱,再加上契税,一共补交了5800多元,但这些钱开发商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盖有开发商的财务章,这样对吗?也就是说: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开具了11万8千元的购房发票,但后来又补交的契税和工本费,测量费,补交房款等,他只是开具了一张收据,请问这样可以吗?我以前没有在意过,但现在想将房产过户给别人,不知房地局是否认可这张契税收据?如果不认可我应该怎么办?06年开的收据现在再去找开发商要发票他不会提供吧?应该怎么做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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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廷忠 经纪人

    然后你卖这房子的税是按照房管局那边备案为标准的,开发商给你收据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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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玉科 经纪人

    你好,如果只是开发商的收据是没有用的,建议您到区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去拉去原始资料。拉出来的契税发票是多少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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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旺 经纪人

    你要去房管局查询他们那边有底的,然后你卖这房子的税是按照房管局那边备案为标准的,开发商给你收据是没用的,呵呵具体开发商有没补交后面那部分房款的契税那就不知道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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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美辉 经纪人

    你房子的产权证有办吗,还有你跟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你说的不是太清楚,但是过户是一定要有产权证不然买办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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