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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期限只剩下20年,该怎么办?

我去年7月买了一套房,交了首付,其余准备贷款。前几天开发商通知我签购房合同,昨天工行通知我去办理申请贷款事宜,我看了下购房合同写着“土地性质 综合用地,使用期限2001年----2031年”,照这样说,我的房子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了,这正常吗,20年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由我续吗?请大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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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杰 经纪人

    这个是明显的产权有问题,您那边买的时候,开发商没有告知吗?你自己没有去了解。到时候房子买了,使用权出让金肯定是由你来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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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健康 经纪人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但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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