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小区是回迁房。也就是公房。产权归物业所有。这几天想办产权。把房子买下来产权单位说不给办。
我问他们为什么不给办。他们说“办不下来怎么办。说你交了钱不给你房产证行么!”。。也就再也不说别的了。查了查近几年关于房改的政策。政策上说 业主有权利督促产权单位参加房改。但是参加房改又必须得到产权单位同意。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有钱也办不下来。。我应该去哪个部门反应情况?是房管所。还是建委?
全部1个回答
-
90年代的房改政策只是阶段性的,现在已经不适用了。你住的是公房,不能办你个人的房产证。你现在找哪里都没有用,因为没有法律或者政策规定单位必须把公房卖给个人。单位并没有违法。你只能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也就没有办法了。你还是安心住吧,反正也没有人敢赶你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