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继承

我爷爷原先住在单位的自管房数十年,缴纳房租。后来自管房拆迁,安置了两套住房,但爷爷年纪大不愿离开老地方,单位为照顾他在单位又安置了一套房子,一直居住至今,缴纳房租。现在爷爷去世了,单位要求收回房子。原先安置的两套住房一直又我父亲居住,已经卖了一套,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能否继续承租?如能继续承租,享有何种权利?如今后拆迁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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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雪 经纪人

因为您爷爷在的时候,单位分给他房子居住只有居住权,不享受其他权利,所以老人走了以后单位要求收回也是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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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飞 经纪人

    因为您爷爷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产权不完全归个人所有,单位享有优先收购权。单位收回时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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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东雪 经纪人

    因为您爷爷在的时候,单位分给他房子居住只有居住权,不享受其他权利,所以老人走了以后单位要求收回也是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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