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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与购买合同中的一项条款

我于2005年7月取得房产证,产别是私有产.该房是我公司执行北京向职工出售共有住宅楼房的价格的通知卖给职工个人的.在与公司的购房合同中有一款规定:如果购房人在五年内离开公司,则公司按原房价购回.我现在很有可能要辞职,请问如何规避此条款??谢谢啊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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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杰 经纪人

    您好,基本是是没办法的,除非有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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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付林 经纪人

    你好!基本无解!当然如果你能买通也些人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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