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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房问题

我于2003年底与一房屋开发商签订房屋预购合同,当时只是已经征用了一块地准备修房,我按照当时开发商的要求预交了五万块钱的预付款,并签订合同,违约金为1%,但后来由于政府重新规划土地,至使房屋无法交付于我,到现在为止离约定交付房屋时间已过去两年多,对方只承认按违约给付500元的违约金并返还5万元预付款,这根本不足我因此租房用出钱的零头,请教各位老师,我如何要求对方对我进行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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