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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转让的税费问题

本人于2002年1月购商品房一套,面积为153.3平方米。房地产商通过关系擅自把我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来源办成联建形式以躲避交税。请问:一、如果我现在意欲转让出售,需缴纳哪些税费?具体是多少?二、如果当初该《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来源为购买,我现在转让出售,又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具体多少?三、每个地区交的税费都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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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金平 经纪人

在北京来说,税费都是由买房承担的,但税费较多的房子,单价比没税的要低,您的房子面税大于140平,为非普通住房,需要交纳差额5.6%的营业税,3%的契税,如果您家庭名下不只这一套房子,则还有20%的差额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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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金平 经纪人

    在北京来说,税费都是由买房承担的,但税费较多的房子,单价比没税的要低,您的房子面税大于140平,为非普通住房,需要交纳差额5.6%的营业税,3%的契税,如果您家庭名下不只这一套房子,则还有20%的差额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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