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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知道的或有经验的进

一:我家原有4口人父母加兄弟(现在是8口)落实承包责任制分得水田2.8亩.于1998年所辖区开发区政府征用了2亩.(补偿每亩18800元)之后添上一些山上拉下来没处倒的土,到今仍然荒废在那,2005年余下的0.8亩也被征用,(补偿款还是每亩18800元)这一次我们村我们组的所用水田全被征用,至今更是一动没动过,听说是当时新区长上任,知道不久后征地补贴款将上涨,所以先征下来,这样就可在今后征地时少花钱了,这是不是涉嫌政府商业行为?二:虽说是农村,不过我们家前后左右已被无数高楼包围,应该可以说是不今媒体所说的城中村吧,没有了田,又没有工作的我们什么都要拿钱来买,政府也没有过一分钱的补助,一年到头就是38妇女节女人有把伞发,呵呵,日子过得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可是我们村(现在是叫管理处)却用上了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款的一部分盖上了宾馆年出租可获得100万,搞起了房地产,建起了高层办公大楼,(部分用于出租)等等.在村里有份差事的都混得很好,年收入是相当的可观,可我们村民没份啊.按理这些都应该是村民集体所有的吧?三:如今我们的房子又要拆迁了,要配合城市建设嘛.拆就拆吧,可是我们砖混结构的房子拆迁的补偿才280元平米,这是不是太少了点啊?要知道得用这钱重新盖房子的啊,现在有关建材的材料价格又是那么的高,拿着补偿款这房子可怎么去盖啊?难道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我们从田园出来成了失地农民,这会又得从家里出来成为没房没地农民???怎么城市越进步我们却越是落后啊.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陈计权 经纪人

    毫无疑问,里面猫腻甚多,不过非我等力所能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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