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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还没下业的二手房,以其业主的另一套房本作抵押公正,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看中一处房子,二个月以后交工,此方按揭15年,房本要到一年后才能下来,卖方想用现住房的房本作抵押进行交易,我如果先付房款的50%,卖主还贷款,直到房本下来后,我付完剩余房款,这样交易是否可行,我的风险有多大,现请高人指点,谢谢!急、急。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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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宇航 经纪人

    这样肯定风险非常大你必须要求住房子你这种情况应该是改不了合同的必须下证所以说你没有你要是给他钱还要不到房子一点效应都没有约束万一打水漂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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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旭 经纪人

    做抵押公证可行,但抵押合同一定要写清楚违约金数额!实际上你想要的抵押是:一旦卖主一年后反悔不卖你房子或者办不下来房产证导致无法交易而追究卖主违约责任时,一方面他要还你50%预付款,另一方面他要赔偿你损失(可以双方实现约定违约金数额),如卖主不履行义务,你可申请法院拍卖其抵押房产。做房产低压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才能生效!实际上你替卖主提供的是变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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