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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楼和楼之间的距离是多少现在有何规定,我买的是期房建成后才发现定的房子有问题,

楼和楼之间的距离 1):我们楼和南侧楼之间的距离是20米50 cm, 2):我们楼和西侧楼之间的距离是12米40 cm, 3):我们楼和北测楼之间的距离是24米40 cm, 4):东侧与别的楼距离是0米东面楼是板楼东西方向的但是间数多我们楼紧挨着是2层的商业楼,楼道宽度1米 ,我也查了些资料好像不符合要求现在都是楼高=大于距离楼高18米6层的,18X1.4=啊,希望帮我解答下谢谢分数可以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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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阳 经纪人

    请参考。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 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 通俗的理解就是: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这一系数值,如果小于系数值,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造成居民之间的生活互相干扰等问题 。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南北朝向排列:房高的1.4倍。 东西朝向排列:房高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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