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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

我家是个院子。大概十一亩地。也就是7000平方左右。相同地段的同面积的我们家补偿仅是别人的一半,改怎么办呢。

全部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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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崇玉 经纪人

    新闻的力量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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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东东 经纪人

    这好办:备粮 备水 备家伙 备报警器 做好长期抗争准备,拖得越久补偿越多,不过要看地段,如果地段差,您的位置正好又不在小区规划重点,小心给做成《忽略点》,不管您了,就得不偿失了,有多处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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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建飞 经纪人

    能要多少要多少,政府的力量比个人的力量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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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 经纪人

    像这种拆迁补偿都是按照土地证上注明的面积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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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洋 经纪人

    哥们,别闹了,胳膊细别让人拧折了,不值当的,您3500平的房子这辈子够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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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启航 经纪人

    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坚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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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鹏威 经纪人

    你可以找开发商他们是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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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刚 经纪人

    可以找拆迁办的上级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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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建设部印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 中规定: 第十九条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第二十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第二十一条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但是,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评估都是走过场的,因为他们彼此属于利益相关者。 对于真正想得到合理补偿的人来说,评估报告几乎可以忽略。赞同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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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保华 经纪人

    找新闻,现在中介做钉子户很危险的,前段时间开发商半夜就把房子强拆了,花钱租点人去你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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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吐布新 经纪人

    不能轻易解决,要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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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奇峰 经纪人

    向上反映,找本地区房管局或开发商。如果是同地区,情况相同就不应该初相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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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鹏飞 经纪人

    找能讲道理的地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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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瑞芳 经纪人

    和他们讲道理 联合其他居民 要不就做钉子户 给钱给少了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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