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过户更名 > 我与侄子各出50%共同投资买了个门面,房产证以我侄子一人署名,再我与侄子俩签有一个共同投资购门面协议。

我与侄子各出50%共同投资买了个门面,房产证以我侄子一人署名,再我与侄子俩签有一个共同投资购门面协议。

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用不?能从法律上证明我与侄子各占有50%的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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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珍 经纪人

我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不太好解决,就看你侄子会不会赖账,要是当时有人在场做公证人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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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帮杰 经纪人

    产证上是您侄子的名字,就是他的。但是您和您侄子签订了一个协议,属于辅助的条件,只要签字是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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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海珍 经纪人

    我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不太好解决,就看你侄子会不会赖账,要是当时有人在场做公证人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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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汝旺 经纪人

    有法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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