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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的面积与合同面积

我的这套房子是顶层,购房时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268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图,其中阳台面积120平方米),土地面积268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而实测的建筑面积是192平方米(其中阳台11平方米),开发商要补差,我该怎么办呢?问题补充:合同中规定的阳台面积120平方米其中含有北阳台的露台(也就是楼下的房顶)而在房产测绘中露台没有算道建筑面积里。但也没有细分阳台是多少,露台是是多少。拿到测绘图后,才知道阳台只有11平方米。开发商认为应该除去露台的面积,剩下的才是房屋的面积,也就是合同计价面积:148平方米(268-260+露台占13面积+阳台占13=191平方米测绘计价面积:181+112(阳台)+1033(露台)=220.83平方米,补差面积220.83-191=29.83平方米,开发商还让我给补这部分面积,您说这样算对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姚华 经纪人

    您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去房屋质量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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