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求教!!部分产权房!!

求教!!部分产权房!!

您好!!我有一处部分产权房产,产权证上是去世的母亲的名字,是母亲留给我的遗产,我有80%的产权,请问剩下的产权是属于谁的??如果房子出租或出售与全产权房子有何不同??如果政府拆迁呢,部分产权房如何处理?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变更么??如可以变为全产权,是否必要??谢谢,盼复!!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fcc5abd40b977e5ce98bc186b5c180aa/191x254x30x0/100x133.jpg
吴文勇 经纪人

如果你母亲生前有立遗嘱是你的就没有问题,不然是要收遗产税的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吴文勇 经纪人

    如果你母亲生前有立遗嘱是你的就没有问题,不然是要收遗产税的

  • 了解ta 头像
    魏赏雄 经纪人

    去公证处办好继承之后属于个人全权房产

  • 头像
    * 热心网友

    如果你母亲立有遗嘱,全部由你继承,那么你需先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你就拥有了全部的产权。如果你母亲未立遗嘱,那么第一继承人为产权人配偶,第二继承人为产权人子女,第三继承人为产权人父母,他们都有继承权,他们同意放弃继承,才可以操作其他相关手续。

  • 头像
    * 热心网友

    如果你有全部继承权,则在办理过户手续后,你就是房子的全产权人了,相关的变更产权人及过户手续比较复杂,请与律师面谈,寻求法律帮助。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