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继承权问题

父亲在十年前以自己的工龄等条件,以8000元购下50平方米的福利房,当时户口三人,除父母亲外,还有小儿子。购房款全部是小儿子出的,产权证也以小儿子名义办理。另有兄姐四人都在本单位享受福利分房搬走。现在父母都已过世。问:1、小儿子是否能继承全部房产?其他兄姐是否能继承一部分房产?2、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在哪里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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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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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亲的遗产,那么需按继承法来继承。如果立了遗嘱,那么按遗嘱内容做继承公证,如果没有立遗嘱,第一继承人为产权人配偶,第二继承人为产权人子女,第三继承人为产权人父母。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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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俐俐 经纪人

    这套房子卖的话是有20%的继承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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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海林 经纪人

    1、因房产证和付款全有小儿子,所以可以全部继承。 2、不用找,小儿子的房子现在要经过房产局,房产局记录是小儿子谁都拿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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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桃 经纪人

    遗产继承去办个公证需要户口上所有人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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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是你父亲的遗产,那么需按继承法来继承。如果立了遗嘱,那么按遗嘱内容做继承公证,如果没有立遗嘱,第一继承人为产权人配偶,第二继承人为产权人子女,第三继承人为产权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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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远志 经纪人

    您好!房子情况属于您父亲的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法来继承,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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