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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还款的问题,较复杂,请专业人士明示!

1、2005年9月我购买了一处房子,总价是44万,当时做了35万20年的等额本金公积金贷款。2、2008年2月我提前还了5万元的款,选择了缩短年限。我计划2009年2月再还10万。3、我现在购买第二套住房只能走商业贷款,按北京的标准,第二套住房需要首付40%,按二套房的贷款利率6.12%贷款。如果我贷款计划贷10万,贷5年。问题一:如果我购买第二套房使用别人的姓名,是不是享受到按首次购房的利率,如果可以,我后期更名的话会有哪此费率产生。问题二:现在10万元到底是还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是付第二套房子的商业贷款合适。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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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意 经纪人

答1:最好不建议使用别人名子,即使使用也用配偶或你母名子.根据最新政策,如果你第二套住房非改善性住房且不足两年变更姓名,也就是重新交易.需要交纳2%的营业税和2%的契税. 答2:现在的10是还公积金,要还商贷必需先把公积金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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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福意 经纪人

    答1:最好不建议使用别人名子,即使使用也用配偶或你母名子.根据最新政策,如果你第二套住房非改善性住房且不足两年变更姓名,也就是重新交易.需要交纳2%的营业税和2%的契税. 答2:现在的10是还公积金,要还商贷必需先把公积金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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