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租房 > 大连租房准备 > 我家房屋出租给他人,房租到期后,人不见了,也联系不上他(及他家人),我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家房屋出租给他人,房租到期后,人不见了,也联系不上他(及他家人),我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开庭期间对方一直未到庭。后于今年五月法院公示后一个月,对方仍未出现。现在法院,要求我方撤诉,自行处理对方存放在我家房屋内的物品(杂物),对此法院只有口头表述,但未给我们出据相关书面证明。如我们处理了这些物品,以后是否会和对方有纠纷?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f2742d63f87936d989e200186a3e7b99/334x444x0x0/100x133.jpg
刘洋 经纪人

通过中介租的可以找中介,中介公司有租客的身份证备案.

全部8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威威 经纪人

    最好拿到法院的证明再处理,不然以后难保不会有麻烦的。

  • 了解ta 头像
    刘子恒 经纪人

    已经产生法律效应,您可自行处理

  • 了解ta 头像
    张凯 经纪人

    按法定程序走是没有纠纷,但口头表述无用,因为你方撤诉,法院会给你书面结论的。

  • 了解ta 头像
    于涛 经纪人

    没事,你自行处理吧,因为过了公示期了

  • 了解ta 头像
    李秀路 经纪人

    按法院判决执行,出具相关证明!

  • 了解ta 头像
    刘洋 经纪人

    通过中介租的可以找中介,中介公司有租客的身份证备案.

  • 了解ta 头像
    刘伟 经纪人

    法院并未作出判决 需要法院出具证明 方可自行处理

  • 了解ta 头像
    胡东华 经纪人

    不会,听法院的没有错。

共 8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