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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当房东收回房屋时,要求补偿其在经营时为了经营需要所装修的装修费?这样对吗

租用方在已经营五年之久起初签订的合同是电子产品,还剩一年时间合同到期,租用方要将其房东门面转让给经营娱乐场所的另一租用人,请问房东有权干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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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e 热心网友

    租用方通常是没有出租权,尽管还剩一年的时间,租用方可以与他人合伙经营娱乐业,但不能转租给他人,要不然合同期满后,房东收回房屋另租他用,经营娱乐的人就有很大损失,而产生无意义的纠纷。经营娱乐业的人应该知道谁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就与谁签约。同时,房东有权要求租用方恢复原有装修的权利。未经房东的允许,擅自改装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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