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购房人死亡怎莫办呀?

购房人死亡怎莫办呀?

我有房产难题需要解决,请帮忙出主意.我父2004.10月签订一套41万的经济适用房期房,2005年8月才入住,房款已付90%,合同已经生效,2004.11月我父因病去世,2004.12月售楼处要我父补签合同上一处签名.合同还在售楼处,还没有去房管部门备案.我们手里只有购房发票,我们是要去办理遗产继承吗?售楼处的意见是由我母亲办理继承公证,再作废掉我父生前签订的合同,重新与我母亲签订合同.又是合同法,又是继承法,我父办理的是8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期房审批表,我母亲只有70平米经济适用房期房审批表资格.我怎莫办呀?照售楼处的意见我们要多付不少的代价.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不作继承公证,直接由我母亲重新签订合同.或者有更好的办法.谢谢!盼望回复.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0ff3a098a3a67254cb75345c02ddec9c/621x824x225x147/100x133.jpg
温光彬 经纪人

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去当地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方政策都有些小差异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曹庆硕 经纪人

    提供死亡证明家属过去就好了当然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也可以去公证处问问

  • 了解ta 头像
    钱瑜瑜 经纪人

    建议直接跟出售人商议一下换人购买

  • 了解ta 头像
    温光彬 经纪人

    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去当地交易中心咨询,每个地方政策都有些小差异

  • 了解ta 头像
    潘明星 经纪人

    提供死亡证明让家属过来就好了啊当然家属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拒绝的啊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