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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土地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的配套公建土地出让年限为何不是70年而是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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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丹 经纪人

公建用地不是住宅用地,所以的40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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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岩 经纪人

    您好,因为公建土地不是建筑物,所以只有40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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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写的是居住用地的话不用担心,对于住宅用地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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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丹 经纪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起算年限时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新建商品房,是建房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之日算起。各类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具体的土地使用权,要看房屋所占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或《合同》里面所注明是什么用地,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建筑的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概念,不完全相同,一般都是实际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小于或等于房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年限。举例子(1)住宅用地:开发商可能2000年就已经从国土部门购买了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其国有土地出让协议或合同合同是在2000年签订,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为2000年-2070年,但是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他到2008年才开始建设商品房,到2009年完工,并于2010年交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时2010年,这房屋所占的土地,名义上土地使用权还是70年,但实际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效年限是从2010年到2070年,只有60年。举例子(2)商业用地:在上海浦东,有许多的土地被开发商在上世纪90年代从国土局取得,但没有开发,假设开发商在1995年买的一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并于1995年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协议或合同,其土地使用权年限时间为1995年-2035年,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他到2008年才开始建设,到2009年完工,并于2010年交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时2010年,这商业房屋所占的土地,名义上土地使用权还是40年,但实际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效年限是从2010年到2035年,只有25年。这就是,在上海,特别在深圳,目前有许多的二手房的土地的名义土地使用权是商业40年,工业等50年,住宅70年,而实际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几年啦,你比如在深圳,有上世纪80年代中期(例如1985年)的政府出让的商业土地,40年,到现在2010年,实际的有效土地使用权,是198540=2025年,2025-2010=15年,但是,它的房价还是和实际有效图使用权为40年的土地上面新建的房屋一个房价,这也是价格虚高哦,这些希望你能有所了解掌握,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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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丹 经纪人

    公建用地不是住宅用地,所以的40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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