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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损坏东西是赔实物还是赔钱

租房期间,租客因工作原因需提前退房,经协商房东也想尽快搬回自己的房子住,所以押金不扣了,因为租客预支了1年的房租,所以会退不少。 但因租客使用不当,将房东称刚买的浴室洗脸盆弄坏,房东说这个东西是2000多买的,但租客了解过市场价格后得知这个东西可能不值这么多钱 ,所以租客提出,可以给房东换一个新的一样的洗脸盆,但房东拒绝,因只是洗脸盆所以要求租客赔偿现金1500元,拒绝更换新洗脸盆的原因是,想自己挑选洗脸盆的样式。 请问大家,租客应该是赔钱还是赔实物,假设租房合同中规定了可以扣除押金,租客时候还是可以坚持赔实物,还是说只能赔钱。 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指明,租客时候可以赔偿实物,还是只能赔钱,赔钱的话应该赔1500吗? 不管房东能不能拿出购买洗脸盆时的发票,租客都可以只赔钱吗? 希望有资深经验的法律界的大侠指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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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晨 经纪人

    您好!这种情况等于说是房东耍赖了啊,因为按合同约定,屋内东西损坏按价赔偿,这个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房东提供不了发票的话,您这边给他换个一模一样的也是非常合理的!您可以跟房东协商,如果房东耍赖不肯的话,建议您找当时签订合同的第三方,也就是中介公司,让他们协调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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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文强 经纪人

    您好 两种 一种赔钱 一种换个一模一样的 房东不同意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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