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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条件问题-现在上海有两套房都是我和我父母三人的名字,现在想在外环由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属于普通住房),请问如何能够使用[上海]

现在上海有两套房都是我和我父母三人的名字,现在想在外环由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属于普通住房),请问如何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我是单身)?是否可以在两套中去掉一套我的名字?如果去掉需要交多少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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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8 热心网友

    1、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人均建筑面积为35.5平方米);符合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根据您的情况,去除一套房产,剩余一套房产面积要低于35.5平方米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的认定需要与《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2、产证去名涉及的费用请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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