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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法,小区车位的问题

我家的小区是2002年的小区,当初盖楼时没有设置停车场,现在车越来越多了,小区就开始卖空地的车位,在地上安装车位锁。我家住一楼,有个阳台,我家阳台下面有块空地,被人占去当成车位了,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举动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告他们?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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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 经纪人

    告不赢的 因为本身那块空地也不是你的啊 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考《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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