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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房产买卖交易税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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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玉龙 经纪人

    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0.5‰。 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证照印花税:5元/本 房产证工本费:10元/本 一手房屋交易: 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 1.5-2.5%。 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一般住宅为房款的2%,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 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二手房房屋交易: 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 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规定: 二、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的书面协议;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事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三、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综上,购房贷款是你个人与银行之间的行为,与房管部门无关。关于房产价值,你们双方可协商议定,可评估确定,具体由双方自愿协商。房管部门并不强制要求。评估公司一般由银行委托,评估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一手房办理抵押登记时不用另行评估,一手房的价值,是经过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由业主、开发商、银行三房确认了的,价值明确,不存在争议,所以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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